市交警支队召开2004年机动车年检工作会议
(2004年02月28日)珠海电视台 顾延彬 梁桂源
昨天上午,市交警支队召开2004年机动车年检工作会议,会上介绍了今年我市机动车年审工作的程序和有关要求。
今年我市机动车的年检工作将从3月份开始,车辆参检前,仍需先拨打预约电话“968123”进行预约,确定车辆参检的时间和检测站。车主须按照车牌号尾号所对应的月份参加年检,其中,尾号为1或2有的机动车对应安排在11月或12月年检。对上牌不满6年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车辆,交警支队按照去年9月1日执行的标准两年一审。车辆参检时,无须填写检验表。车辆检测合格的无须打印检测报告单即可于当天到辖区车管所办理签章手续。未按期参加年检、有违章记录或私自改装改型的车辆,须依法处罚后方能办理签章手续;对超期两年未年检的进口小型客车、轿车和摩托车,签章时还应提供由刑侦部门出具的《珠海市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
会上,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何斌要求我市的各营运单位对年审车辆要严格管理,杜绝不合格车辆进入市场,防止在营运中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此,市交警部门也将加强路检、路查,对未检上路的营运车辆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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